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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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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一件夹衣盖到他的身上。幼仪从东山找到这儿。

    翅膀断了,从星空中直跌下来,他感到坠落的恐惧和痛楚

    (五)

    一九一八年八月下旬“南京号”客轮在太平洋上航行,向美洲驶去。

    天还未亮,同船赴美的中学同窗董任坚、刘叔和都在酣睡,徐章序从二等舱房走到甲板上,凭栏远眺。夜色茫茫,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到轮船单调的破浪声。

    他几乎彻夜未眠,奋笔写就启行赴美文。文章完了。心胸间的感情依然激荡不已,毫无睡意,出来等看日出。

    夜悄悄地消褪。虽然还是黑暗一片,但已有浓淡之分,影影绰绰地看得出天、海、岛屿和其它船只。颜色不断地在变化着:深灰、淡灰、黛青。黎明来了,可是,天阴沉沉的,还飘浮着白雾。看样子,今天太阳不会出来了。

    大海也不满意这样的天气,发怒了,胸膛不停的起伏。

    章序爱高天,也爱大海;爱天的宁静和深邃,爱海的潜力和雄伟。他的性灵常常飞人云宇翱翔,他的热血却如海涛汹涌。

    几千年文明古国,推翻了皇帝,就像揭开了华丽的锦袍,露出那满身的疮痍。袁氏称帝、张勋复辟、大总统像走马灯里的人头,老百姓还是啼饥号寒:有人痛心疾首,有人大声呐喊,有人抛头颅洒热血。真正的出路何在呢?

    买槎出海,到国外去寻觅。离家前夕,父亲与他作了一次长谈。

    “要使中国富强起来,只有兴办实业。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要把硖石变成南通,像张季直那样振兴地方,发展交通。蚕丝厂。

    布厂、电灯厂,花费了我毕生的心血;为了让沪杭铁路东湾通过硖石,与顽固豪绅抗争了多少年我疲倦了,我老了,须眉如汤,干成的这点事与心中的愿望相差太远了。我知道,我背后的辫子虽然早就剪掉了,实际上,却有一根无形的巨大的辫子永远拖在脑后,沉甸甸的,使我撒不出手,迈不开腿。我始终是个半新半旧的人。有许多事情,我不懂,这辈子也弄不明白。你去,你去西洋,替我弄明道理,把这道理搬到自己国家来,大干一番,将破石办得像外国的城市那样”

    父亲想用自己的话点燃儿子的热情,使他确立继承父业的志向;哪知,儿子有着更大的野心,他要做中国的汉密尔顿(hamil-ton)——华盛顿的财政秘书——横跨政治、金融两界。

    祖母何太夫人亲自冒暑送孙儿来到沪滨,训勉交加;亲友相聚饯别,慰诲殷勤。他知道在自己的肩上负着众多的期望。孤独地漂浮在茫茫海上,夜不能寐,披衣握管,也算对天对地对人对己的表白和激励。

    晨风吹拂,他解开衣领,拍打长栏,吟诵文中的句子:“耻德业之不立,追恤斯须之辛苦,悼邦国之殄瘁,敢恋晨昏之小节,刘子舞剑,良有以也;祖生击楫,岂徒然哉而今日之事,吾属青年,实负其责,勿以地大物博,妄自夸诞,往昔不可追,来者犹可谏。

    夫朝野之醉生梦死,固足自亡绝,而况他人之鱼肉我耶?志摩满怀凄怆,不觉其言之冗而气之激,瞻彼弁髦,恕如铸兮。有不得不一吐其愚以商榷于我请先进之前也。摩少鄙,不知世界之大,感社会之恶流,几何不丧其所操,而人醉生梦死之途,此其自为悲怜不暇,故益自奋勉,将捆捆温温,致其忠诚,以践今日之言,幸而有成,亦听以答请先生期望之心于万一也。”

    愈念愈激动,几乎是击节高唱了。这个怪异的行径,不免招来惊奇的目光,可是他却毫不介意。紧猛的海上晨风把他的头发吹得凌飞乱舞,他却感到一种豪迈的气概和激扬的情绪。他没有注意到,在几个华人和洋人的背后,有一双圆圆的灵活的眼睛正在注视着他。

    过了一会,那双眼睛出现在他的面前。章序见他那轩昂的器宇、富有女性气质的秀丽的脸庞、聪颖的眼神心里一动:“这位?

    “这位仁兄意气奋发,激荡人心。请问首姓大名?”

    “我姓徐本名章序,现在易名叫徐志摩”他有点意外,又很高兴,目不转睛地望着面前这个看上去比自己老成很多的美男子“家父说,我幼时,遇到过一位法名志恢的高增,他伸手在我头上前前后后摸了几遍说:此儿将来必成大器。于是父亲就替我改名为志摩,大概不外乎讨个吉利,图个应验的用意吧

    ”说罢,志摩仰天耸肩哈哈大笑,接着,又伸手扶扶眼镜“喔,你兄长呢?我只顾自说自话,忘记请教了”

    “小弟姓汪,名精卫——”

    圆眼睛的话还没说完,志摩慌不迭地抱拳作揖:“啊,原来就是兆铭先生,志摩失敬了!”

    “志摩兄只身赴美,想必是去读书?”

    “正是!”志摩兴奋地说“我想好好学点社会学、经济学,回国来发展实业,使国计民生得以振兴!”

    “壮志可嘉。”汪精卫点着头说“志摩兄文采斐然,好功底呀,敢问是从哪里毕业?”

    “小弟前年在天津北洋大学预科修业,去年到北大最近人费新会梁任公门下”

    志摩是个直肚肠,别人问话,他只知道实答;不过,这样一来,倒使汪精卫对他更加刮目相看了。“原来足下是任公老夫子的高足!怪不很呢,我想,这么轻的年纪,哪能写出这样一手佳妙的文字”

    “过奖了。志摩为文,不过是直抒胸臆而已,于笔法二字实在是极为生疏的。先生也去美国?”

    “是的。”汪精卫忽然皱起眉头,喟叹一声“在国内我实在度日如年。自辛亥以来,政局动荡,令人怅惆。中山先生虽然在粤组织了军政府,但实力却难与段棋瑞等辈抗衡。革命前途,仍然茫茫

    “汪先生何必要从政呢?帝制崩溃,汪先生对于缔造共和是有功的。现在既对革命前途缺乏信心,何不急流勇退,做做学问,吟吟诗,岂不妙哉?”

    汪精卫微微一笑。“志摩兄也知道我喜欢吟诗?”

    “汪先生诗名远扬海内,高于政声,谁人不知?”

    灵活的圆眼睛往志摩脸上一扫。“唉,你老弟也劝我不要从政。马君武对我说过:你要从政,当心将来死无葬身之地。我汪某实在是个不矜名节的利禄场中人我看,你,风清貌

    逸,英气逼人,倒是个文人之材!”

    志摩睑红了。“我哪里我家里是毫无书香之气的我本人,也志不于此”

    “志摩兄,到我船舱里去一坐如何?我们再畅谈一番不妨一起吃早餐吧!”

    “好!”志摩快活极了,手舞足蹈地说“我去唤任坚一起来谈。

    他是我在杭州一中里的同班好友”

    (六)

    两天后,二十三岁的徐志摩提着箱子踏上一片陌生的国土。

    全新的风光,全新的市容,使志摩目不暇接,兴奋异常。

    他在克拉克大学历史系修业,还曾人康奈尔大学夏令班补修四个学分,这样,他得以在第二年以一等荣誉奖毕业。接着,他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人经济系念硕士生;以他的聪颖和用功,一年后获硕士学位。

    在美国的两年大学生生活是快乐的,充满朝气的。读书求学,对他来说不是难事;他往往能事半功倍,取得优异成绩,正像他在杭州一中老是得第一名一样。为了有朝一日能报效祖国,他参加了克拉克大学的学生陆军训练团,跟美国同学一起跑步、射击、投弹、挖战壕;他还和同室四位中国同学定了章程:清晨六时起身,七时朝会,以激耻发心;晚间高唱中国国歌他的爱国之情始终是高涨的,他以一颗赤子之心像眷恋着自己的母亲一样地热爱祖国。

    在哥伦比亚大学,他选择了论中国妇女的地位这样的题目撰写自己的硕士论文,在文中大谈自古以来中国妇女的文化修养和革命后中国妇女得解放的情形,这固然不免带些夸饰和自炫,但一种强烈的民族自尊感却跃然纸上。

    志摩身在异域,却无时不关心祖国的一切。五四运动的消息使他激动得无以复加。他天天详细阅读从祖国寄来的过了时的报纸,恨不能一步飞回北京投身那如火如荼的热潮中去。他没想着自己也挤在学生队伍中,蜂拥到总统府和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大使馆前,示威抗议,陈述国民的真正意见,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然后又冲到卖国贼曹汝霖的家里,痛打章宗祥,火烧曹家楼;他甚至设想自己也在被捕学生之列,昂首阔步地戴着手铐走进监狱何等的慷慨激昂,何等的痛快淋漓!五四运动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国民外交运动初次取得显效,更在于封建的思想由此而日趋崩渍;志摩为中国民众开始觉醒,开始行动,开始参政,新的民主主义思想开始抬头而欢欣鼓舞。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当时国内出版的新青年、新潮、中国妇女杂志,他热烈赞同国内教育部的“国民学校一律改用语体文”的通告,他的心一直跟祖国新思潮的脉搏同步跳动

    志摩同时也关心着天下大事,密切注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局势。当停战的消息传到美国时,他与美国人民一起走在绵宽二里之长的欢庆游行队伍里。晚上,他在日记里写道:“十一月十一日上午三时停战消息传到,霎时举国若狂,欢动天地方是时也,天地为之开朗,风云为之界色,以与此城活挚勇之爱国精神,相腾博而私慰。嗟呼!霸业水诎,民主无疆,战士之血流不诬矣!”写完日记后,意犹未尽,又提笔给老师梁启超写了一封长长的评论战局大势的书信。不久之后,志摩又与留美同学张道宏、李济之一起参加红十字会征求会员的大会,听了比利时社会活动家克拉克夫人的演说;与李济之、周延鼎、向曹裕同赴哈佛大学,参加中国学生组织的“国防会”这一次,在那里他结识了吴宓、赵元任等人。

    那时,他读罗斯金、欧文、马克思的著作。一次,他读到一篇小说,内容是芝加哥一家制肉糜的工厂,役使着许多年龄极小的童工;有一个小孩子不小心把自己的小手臂碾过了绞肉机,和着猪肉一起做成了肉糜,使那一星期里至少有几万人分尝到了那小孩的

    臂膀。这个悲惨的故事震动了志摩的心,由此他认识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残酷,深深地憎恶杀人、吃人的盗本家。

    尽管志摩热衷政治,关心时事,然而他的思维常常不由自主地带着夸张、想象、比喻的形象在奔涌、荡漾。同许多别人一样,他开始感到自己的禀赋和政治学、经济学格格不久。一天,在漫谈讨论时,论题转到战争的起源,一位教授问:“徐君,能否谈谈你的见解?”

    志摩未加思索地答道:“新旧约全书载:上帝说,我来不是叫地上太平,而是叫地上动刀兵”

    课堂里响起一片窃窃的笑声。教授向他伸出一个手指,温和地笑着说:“说得太好了。但是,你不能成为一个政治家。你是一个诗人。”

    诗人?可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的说法。他看过家谱,自从明代永乐以来,徐姓家族里还没有人写过一行可供传诵的诗句。自己虽然习涌过不少诗词歌赋,但在他的那个阶层,只是一种基本的修养,就像会写一手好字、会画几笔兰竹一样。

    他越来越感到空虚。他的性灵日渐滋生出一种渴求,这种渴求使他意识到自己心胸间的一种郁结

    他的目光掠过大西洋,注视着那多雾的岛国。那里有伊利莎白、维多利亚文化,有伦敦塔、泰晤士河,有大英博物馆、威斯敏斯特教堂,有培根、莫尔、潘思主要有贝兰特罗素。

    两年来,他读过不少罗素的著作;尤其是一九一六年出版的社会改造原理和一九一八年出版的自由之路两本书,简直把他迷住了。这位“二十世纪的伏尔泰”的一些言论,在志摩脑海中留下的印象是永远不会磨灭的;这位英国哲人在困境中只认识真理而不向权势低头的那种英雄形象更是深深吸引着满腔热血的志摩。他一心以罗索攻虚伪、邱俗世、爱人类、爱文明、爱和平、捍卫思想自由的精神为自己立身做人的楷模,他毅然“摆脱哥伦比亚大学博士的引诱”告别“楼高车快”的新大陆文明,跨过大西洋,去师从罗素。

    说去就去。几天后,他已经在船上了。这一次看到了日出。

    天海碧澄,没有一丝风,没有一缕烟,没有一只飞鸟,没有一朵浪花。天海交接处,发亮了,透红了,似乎有一把大火在后面烧着。

    一轮红彤彤的朝阳升起来了:一条弧线、半轮、大半个,突地一跳,离开了水面,接着就很快地上升,到了半空,发射着金黄的红艳的光芒,周围的一切便都显得更加光明、美好。

    (七)

    伦敦城是一幅抽象画,一首朦胧诗。

    大雾经久不散地笼罩着泰晤士河的上游,在绿色的小岛和草地之间飘荡,使烨树林变得温柔了;它又笼罩着河的下游,在桅帆如林的码头边滚动,把近景推远。它认厄色克斯郡的沼泽地里爬出来,登上肯特郡的高地,把大块的田野用一块纱帷这起来。它钻进大楼的窗根,把湿气送到每一个房间;它使飞鸟不敢扑向天空,使驾车的马匹下步谨慎;它吞没了教堂的尖顶和烟囱里的白烟;旗杆上的旗帜变成一块重垂的湿布;它使闹市区的一切杂声都变得模糊遥远,使人们的呼吸变得沉重。仍然从桥上走过的人们,凭栏俯视,四周一片迷蒙,恍如乘着气球,飘浮在白茫茫的云海中

    大街上,有些地方的煤气灯在浓雾中若隐若现。一个红衣女郎,走了几步远,就消失了她那婀娜的姿影;突然,冷不防从白雾中迎面又走出一位牵狗的胖太太

    一切都很近,一切都很远。每一步都是探索。

    志摩在茫茫的白雾中走着。他感到这朦胧的雾都似乎正是自己人生的象征,不正是需要有一只温暖的手伸过来引领着自己吗?

    到了伦敦,却没有找到罗素。

    这位名噪一时的哲学家,由于在战时主张和平以及与妻子阿鲁丝离婚,被清规戒律异常苛严的剑桥大学撤销讲师职务,虽然学院委员会在二十八位研究员联名上书抗议下,不得不恢复对他的任命,但此时已到苏俄和中国去访问了。志摩无奈,只好进了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继续攻读那门对他已经失去了吸引力的功课。

    内心的郁结加深了。

    首先,孤独感使他愁肠百结。他不喜欢那些庄重得近乎古板,严肃得近乎木讷的教授;他也不喜欢那些自以为参透了人类社会一切奥秘的研究政治经济的学生。他们辞藻贫乏,缺少幽默感,没有灵性,不见活气。这里的一切简直令他厌恶透顶,空气沉闷得叫人透不过气来。他常常旷课,爬上高耸入云的伦敦塔俯城市景,站在泰晤士河岸欣赏大舱船从分开来的伦敦桥中间徐徐通过;他到郊外田野去,让露水和湿泥带着芳鲜的草屑玷污"自己的鞋裤。只有这时,他才感到全身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松爽。他感到自己的灵魂是孤单的,残缺的,它们不住地发出一声声呻吟,一声声呼喊,却听不到呼应的回声。他的内心有一种焦躁,有一种需求,有一种渴望;只有在与星空、夜风、晨露、小草对话的时候他才找到了自己的重心,然而却又感到这个重心缺乏保持平衡的作用力。他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的正是诗境和爱情。

    一天,偶然的机会,志摩结识了在英国攻读文学的吴稚晖的外甥陈西滢。

    “我来英国,想跟罗素读书,却扑了个空。在这里,我厌烦死了。没有理想的导师,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什么都没有”

    “你现在学什么?”

    “政治经济。我越读越感到这是一门枯燥的学问。再说,学了这些,对中国有什么用?我们那里仍然是强权政治,坐天下的还不是丘八大帅”

    “还是文学有趣味。在文学作品里,你可以跟许多伟大的心灵直接对话,受到提携,得到净化那里面只有真、善、美,没有别的。”

    “真的!西滢兄,告诉你吧,这些年来,一种深刻的忧郁占据了我的心,我自己也感到,在这种忧郁里,我的气质渐渐开始潜化了。

    我常常感到有一种意蕴需要抒发”

    “那你就更应该改弦易辙学文学了。志摩,你有了家室吗?”

    “有了,还有了一个儿子。”志摩的语调低下来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时我只有二十岁。”

    “你爱你妻子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好像从来没有领略过”

    西滢低头不语了。

    “你为什么不把她接出来,让她受一点西洋的开明教育?国内的空气太浑浊了。老是这样天各一方,你们之间的距离会越来越大的。”

    “我也正是这样想的!”志摩快活了“我已经写信回去恳请父亲的允诺了。好,今天晚上我再写一封信回去,一定让她出来。作为夫妻,我们的确应该建立一些共同一致的东西。”

    两个月之后,张幼仪离开硖石镇,由刘子谐作伴,远涉重洋,来到伦敦。

    志摩挟着一件雨衣,手里拿着一束鲜花,在风成雾湿的码头边伸长脖子等着。这时,在他的心里,妻子,又是一个充满温馨的概念了。结婚五年来,他一直在上海、天津、北京、美国、英国颤着跑着,读书求学,撰文写信,从没有想到过她的心情,她的需要,从没有给她以丈夫的眷恋和对待朋友的那种热忱。儿子阿欢出生生了,他只是在家书里表示着做父亲的心意,没有什么知疼知痒的抚慰。

    他感到负疚。

    他看到她了,还是那素淡的衣着,中式的装束。他拼命挥动花

    束,在人丛里往前挤着,高喊:“阿仪!阿仪!”

    她看到他了,静静地一笑,却不激动。

    近身了,志摩冲上前去,伸出双臂想拥抱她。她脸上一红,向两旁看了看,把他的手臂挡回去了。

    一丝深深的失望掠过志摩的心头。还是那个掌财理家的少奶奶的模样,典型中国女子的姿态,缺乏激情的端庄刺伤了他那喜悦冲动的情怀。他的手臂耷拉下来了,喃喃地问:“祖母、爸爸。

    娘都好吗?阿欢好吗?”

    “都好。”幼仪不慌不忙地说“你瘦了。读书一定很辛苦”

    “瘦了?”志摩说“我怎么不觉得?筋骨好着呢。你过得好吗?”

    “当然好。”幼仪扬起眉毛,转过脸来瞧他,似乎惊异他的问候“家里祖母、爸爸和姐都宠着我,爸爸把外面的大小事情都交托给了我

    “我不是问这个!”志摩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他想听的是她的倾诉、空守闺帷的幽怨,内心里那股遥念的喷发。但是,她竟然没有丝毫的表示。

    “我想你和阿欢想得不得了呢!”

    “像个什么大丈夫!”幼仪嗔怪地一笑“男子汉老是把肚肠挂在妻孥身上,学问是做不好的。”

    呵,距离!近在身边了,这距离却更分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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