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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 呼啸山庄 阿格尼丝?格雷3——阿格尼丝?格雷_第七章 霍顿宅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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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正确与错误的教育,不懂得辨别是非。她有着像弟弟妹妹们一样的品性,从小就对保姆、女家庭教师、仆人们横行霸道。没有人这样教育过她:要节制自己的欲望,不能乱使性子,牺牲自己的快乐也要为他人带来好处。

    罗莎莉?默里天生具有一副好脾气,从不粗暴,也不乖僻,但是长期受到娇惯放纵,因此她习惯了蔑视情理,时常显得烦躁而反复无常的易怒。她的思想从来没有经过培养,才智也有一些平淡,不过她非常有活泼,有敏锐的观察力,在音乐和语言方面有一定的天赋。

    但罗莎莉?默里在十五岁以前从没有认真学习过任何科目。在这以后,由于爱表现自己才把她的潜力调动起来,但学习的内容仅是那些可以在人前卖弄的技能。在我到来的时候,她的学习状况还是这样:除法语、德语、音乐、唱歌、跳舞、刺绣和稍稍学过一点儿绘画以外,其他科目一概不学。说起绘画,她想用最少的工作让它产生最引人注目的效果,为了不让她生气,她的画的主要部分时常还要由我来完成。

    音乐这里主要指钢琴演奏的技巧。和唱歌这两门课,我只是偶尔加以指导,因为家里还为她另外请了当地最好的教师。她已熟练地掌握了音乐、唱歌和跳舞方面的技能。事实上,她把过多的时间都用在音乐方面了,我常常提醒她这一点。但是她的母亲认为:既然孩子喜欢,为了掌握这门对她如此有吸引力的艺术,花多点时间也没关系。

    刺绣对我来讲可谓一无所知,只能平时通过观察学生,然后从那里学到了一点儿。但是,我刚学得那点入门的技术,罗莎莉?默里小姐就把它派上了用场,她让我替她干刺绣工作中一切使她厌烦的工序,比如:把要干的活儿在架子上绷紧,在粗布上钉轮廓,整理毛线和整理丝线,背景部分也让我来绣,给她数针数,把她绣错的地方拆去,再帮她改好,还有就是她绣得厌烦了,不想做的活儿都全部扔给我,让我帮她把活儿绣完。

    罗莎莉?默里小姐在十六岁时像个男孩子一样,非常顽皮,但不是很过分。对这个年龄的女孩,我认为这是自然的,可以容许。但到了十七岁,她的这种倾向以及性格都退居到次要的位置了,而另外一种热情,一种想吸引和迷惑异性的野心,很快就占领了她的主导地位。但是我对她已经说得够多了,让我回过头来再说说她的妹妹玛蒂尔达吧。

    玛蒂尔达?默里小姐是个爱喧闹的顽皮姑娘,对于她,我必须要说一点,她比姐姐小两岁半,五官长得粗大些,肤色也黑一点儿,她本来有可能长成个俊美的女子,但可惜骨骼太粗大,动作有一些笨拙,因此就称不上是位漂亮姑娘,但目前她对此并不担心。

    罗莎莉知道自己很有魅力,但她把自己的魅力夸大了,即使把她的魅力吹捧放大三倍,她对自己的估计仍偏高。玛蒂尔达也认为自己的长相是不错的,不过她对这种事不怎么放在心上,她对精神品质的修养也不放在心上,也不想学那些能装饰自己的技艺。她学习功课的样子和练习弹琴时的漫不经心可以让任何教师感到绝望。留给她的作业又少又容易,只要肯做,她可以轻松地在任何时候完成,但她就是拖,还拖得很晚,她不仅自己做得很辛苦,到最后我也很不满意。

    玛蒂尔达的短短半小时的钢琴练习,就是在上面乱弹一通,一边弹,嘴里还放肆地责骂我,责怪我纠正她弹错了而打断了她的弹奏,抱怨我为什么不在她弹错之前提醒她,或者说一些别的不讲道理的话。有一两次,我冒险对她不讲道理的行为进行严重地批评,但是每一次都受到她母亲满含谴责意味的忠告。这使我认识到,如果想保住这份工作,我甚至必须听从玛蒂尔达小姐的方式行事。

    然而,只要她课程结束,她的坏脾气通常也都结束了。当她骑上她那匹精神十足的小马时,和弟弟(尤其是她最喜爱的弟弟约翰)妹妹们一起和那几只狗嬉闹时,她会像一只云雀一样的快乐。玛蒂尔达是一只动物就好啦,她充满生命力,精神饱满,活泼好动。但是作为一个有理智的人,她野蛮无知,难以驯服,不听话,不可理喻。这些,对我这个家庭教师来说是多么的痛苦,因为我要负责开发她的智力,改善她的风度,并帮助她掌握那些能装饰自己的技艺。更令人沮丧的是她和她的姐姐不同,对于弹琴、唱歌这些本领也都不放在心上。然而,她的母亲对她的这些缺点是全然不知的,还多次指示我应该多帮助她养成高雅的品位,努力唤醒她那沉睡着的虚荣心,要对她寄予希望,还要巧妙地运用暗暗讨好和有技术的谄媚办法来吸引她对学习的注意——这些是我根本都干不来的。我怎么能把她学习的道路准备得如此光滑,以便她能一点儿努力也不用就在上面滑动呢。她母亲的这些指示我实在做不到,因为,要是学习的人一点儿都不肯努力,任凭老师怎么教导都是没有用的。

    在道德方面,玛蒂尔达不计后果,刚愎自用,蛮不讲理。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她内心世界的可悲状态:她以她父亲为例学会了破口大骂,她母亲对这种“不是淑女的癖好

    ”感到十分吃惊,还急切地想知道“她是从哪里学来的”。“不过,格雷小姐,你很快就能让她改掉的,”她说,“这只是偶尔的,当她再这么做的时候,你只要轻轻地提醒她一声,我确定她很快就会把它改掉的。”我对她不仅是“轻轻地提醒”,我还试图让她牢牢地记住这种行为有多么错误,如果让有教养的人听到了是多么的刺耳,但这一切都是徒劳。她只是满不在乎地大笑一声说:“啊,格雷小姐,你吓坏我啦!我真高兴!”或者说:“得了吧!我忍不住不说,这些骂人话是爸爸教我的,还有一些也许是跟车夫学的。”

    她的弟弟约翰,或称默里少爷,我去她家时,大约十一岁,是个英俊、强壮、健康的男孩,总的说来,人很诚实善良,脾气也好,要是给予适当的教育,会成为一个相当好的青年。然而现在他却像一只幼小的熊一样,粗鲁、猛烈、难控制、毫无原则、无知、不服管教——至少,一个在他母亲的眼睛下面的女家庭教师是管教不了他的。他学校里的老师们应该有比我更好的办法来管理他——因为没过一年,约翰就被送进学校,这让我减少了很多负担。他进学校后也是非常糟糕的,对拉丁文一无所知,其他被他忽视的学科也一样,都是一无所知,真让人丢脸。毫无疑问,这全部的责任都归咎于那个负责教育他的无知的女教师身上,她竟敢接受她自己没有能力完成这项工作。我一直都没有卸掉对约翰的责任,整整十二个月以后,约翰被送进学校时,其无知的程度和先前一样,让人觉得可耻。

    查尔斯少爷是他妈妈特别偏爱的。他比约翰小一岁多,身材要小一些,脸色苍白,在活跃好动和身体强健方面不如他的哥哥。他是个易怒、懦弱,以及反复无常、自私的小家伙,仅有的活泼是用来搞恶作剧,仅有的聪明也是用来撒谎。他撒谎不是为了隐藏自己的过失,而是恶意地把坏事嫁祸于别人,并以此作为自己的娱乐。

    事实上,查尔斯少爷对我来讲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和他平安相处是对我的耐性的考验,要管他就更难了,更不可想象的是要教育他或假装教育他。他十岁的时候,连书里最简单的最容易的句子都念不对。依照他母亲的原则,不等他去想或查它的正确读音之前,我就把每个词的读音都告诉了他。为了鼓励他用功读书,我本想用别人家的男孩子已超过了他的事实来刺激他,可是连这样的话也不让我说。我负责教他的两年期间,他几乎没有一点儿进步,这也就不令人惊讶了。

    查尔斯的拉丁文文法的微小部分和其他知识都要我反复向他讲述,直到他懂了为止,接着我还得帮他再复述一遍。如果他把那些简单的算术题做错了,我就马上算给他看,帮他把答案计算出来,而不是让他自己去算,因而就达不到培养他计算能力的目的。所以,他不用费力就可以把题目做正确,他有时连想都不想,就在上面乱写个答案。

    我并不是始终如一地按这些规则办事,因为这样做违背了我的良心。但是,如果我冒险一试,稍稍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招惹我的小学生的愤怒,他会怀着恶意向妈妈告状,过分夸张地说我如何违反了她的规定,接着就是他妈妈的愤怒,结果常弄得我要被解雇或是要辞职。但是,为了我家中的亲人们,我只得压抑我的自尊,忍住心中的愤怒,设法努力坚持下去,直到那个让我痛苦的小家伙被送进学校。他的父亲宣称:“家庭教育对他没有作用。”显然,这是他母亲对他娇惯宠爱得不成样子造成的,而女家庭教师根本管不了他。

    我对霍顿宅邸的观感以及在那里发生的事情,还要给读者们描述一下。

    那座宅邸非常气派,比布罗姆菲尔德先生的住宅更古色古香和富丽堂皇。花园虽然布置得不如那一家雅致,草坪也没有修剪得平平整整的,没有被篱栅防护着的小树,也没有挺拔的白杨树和枞树园,但是,那里有一座宽阔的鹿苑,被许多好看的古树装点得十分漂亮。周围的田野也令人赏心悦目,肥沃的田地,繁茂的树木,宁静的绿色小径,还有那好看的树篱栅和野花遍布在两侧的小土坡上。但是,从一个在高低不平的小山之中出生的人看来,这里低平的地势让人感觉有些沉闷。

    我们的位置离村里的教堂约有两英里远,因此,每个星期天早上,家里的马车总要去教堂,有时去的次数还要多些。默里先生和夫人认为他们一天去一次教堂就够了。但是,孩子们就愿意多去一次,他们主要是可以在教堂附近的空地上玩。如果我的几名学生愿意要我陪着他们走着去,这对我倒挺合适的,若是坐马车去的话,会感觉晕车,我在马车里的位置总让我感到头晕恶心,因为我被挤在离车窗最远的角落里,而且座位的方向与行车方向正好相反。若不是礼拜刚做到一半就被强制离开教堂,那么身体虚脱和眩晕的感觉就会扰乱我虔诚的心,而且还担心自己的眩晕会越来越厉害。星期天本应是个轻松的休息日,希望能神圣、平静地享乐,可是事实上,令人恐惧和苦恼的头疼却整天伴着我。

    “这也太奇怪了,格雷小姐,坐马车总是让你不舒服?我可从不这样。”玛蒂尔达小姐说。

    “我也不这样,”她的姐姐说,“不过,要是我坐在她的位置上,我也会恶心的,那里真是个讨厌的、可怕的位置,格雷小姐,我想知道你如何能受得了!”

    我不得不忍受它,因为我没有选择座位的机会。我本该这样回答她们,但是,为了让他们感到亲切,不伤害她们的感情,我只说:“噢!路不远,只要在教堂里没事就好,我坐哪儿都不介意的。”

    如果要我描述我们平常一天时间的分配和安排,我会发现这是件很困难的事。我和学生们一日三餐都在教室里吃,用餐时间也是随他们的想象,有时饭菜被烹调的还没有一半,他们就打响了用餐铃;有时他们让饭菜在桌上放半个多小时也不吃;吃的时候又发脾气了,因为马铃薯冷了,肉汁上边的油都凝固住了而变得很坚硬。有时他们会下午四点钟就要吃茶点,时常又大发脾气,因为仆人们没有在五点整送上茶点。而当仆人们服从他们的命令,五点钟准时送来时,他们又会把它们放在桌子上一直到晚上七八点钟,似乎这样才是遵守时间。

    至于他们的学习时间,他们的处理方法与吃饭大致相同。他们也从没有一次征求过我的意见,也不管上课是否方便。

    有时玛蒂尔达和约翰决定“吃早饭以前把所有麻烦事都处理掉”。早上五点半钟就让女仆来叫我起床,而没有任何的顾虑和歉意。有时,他们告诉我让我准备好六点上课。我匆忙穿好衣服,下楼来到教室,却是空荡荡的,等了很久之后才发现他们又改变了主意,此刻仍然在床上睡觉呢。还有这样的情况:在一个美好的夏天的早上,布朗走过来告诉我说,少爷小姐们要出去休息一下,而且已经出去了。我就等到他们回来吃早饭,等得我几乎快饿晕过去,而他们出去以前就吃过早饭了。

    时常,他们常常喜欢在户外做功课,我对此并不反对,只是黄昏时分,坐在湿草地上会沾上露水受风寒而染上感冒,这一切虽然对他们没有影响,但我却常常患感冒。他们身体健壮,这很好。不过如果能教他们懂得关心体谅那些身体不好的人就好了。但是,我不能因此而责备他们不好,也许是我自己的过失,因为我从来不对他们喜欢坐在什么地方而提出过任何异议。我真傻,愚笨地拿身体冒险,宁愿保持自己的安宁也不愿去惹恼他们。

    他们做功课时不成体统的样子,和选择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都是反复无常的任意胡闹。在接受我的教导的时候,或重复他们学过的功课时,他们会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或躺在地毯上,伸懒腰,打呵欠,互相说话,或眼睛向窗户外看。可是,我却连拨一拨炉火或捡起掉在地上的手绢也不行。当我这样做时,他们中总会有一名学生指责我说:“你这么不专心,妈妈会不喜欢的。”

    家庭教师在家长和学生们心中都得不到一点儿小小的尊重,这点就连仆人们也看出来了。于是,仆人们对待我的态度也同样进行了调整,我时常还冒着对我自己有伤害的危险站出来替他们说话,不让少爷小姐虐待仆人,委屈他们,我总是尽量不给他们带来麻烦,但是仆人们完全疏忽了我的感觉,经常无视我的要求,藐视我的指示。我相信,并不是所有的仆人都这样,但总的说来,仆人们大部分都没有知识,缺乏推理和反思的习惯,很容易被主人的粗心大意和坏习惯所腐蚀。我想,这家的不好就是从上面开始的。

    有时,我感觉到我的生活级别已经降低,觉得十分羞辱,又不得不忍受这么多无礼的待遇。有时我又想,自己真是太傻了,为什么要对他们如此认真呢,可我还是害怕自己缺乏基督教信徒的谦卑或博爱而可悲,也担心自己缺乏宽容的精神,“是恒久忍耐……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凡事包容,凡事忍耐。”《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3章,第4、5、7节。

    随着时间慢慢的过去,我的情况稍稍有些改善了——当然是不知不觉地。我总算摆脱了那两个男学生(这是非常重要的益处)。那两个女学生,我在前面已经提到她们其中一个,渐渐变得不再傲慢无礼,而且开始出现尊重人的迹象。“格雷小姐是个奇怪的人,她从不恭维人,当她称赞别人时,总是保留很多。但是,只要她说别人的好话或肯定他们的某些长处时,那么完全可以相信,她的赞扬是诚恳的。总的说来,她待人亲切,性格安静,脾气温和,但是有些事情也会惹她发脾气的,她发脾气时别人不会太在乎她,不过,最好还是不要让她生气。她和我们谈话心情会非常愉快,让我非常舒适,并且还很有趣,当然,那是按她按照自己的方法,和妈妈的不一样,当然这个变化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好的。她对每一件事都有她自己的意见,而且很固执,她的见解常常使人感到无聊,她总是想,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她对宗教上出奇的虔诚也使我们感到吃惊,她对善良的人非常有好感也让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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