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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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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哦!”米俊宽的语调神情溢满了失望的颓丧。

    “明天好不好?”我不忍看他失望的样子,再说,我依恋他更深。“明天周末了,你请我吃午饭还有晚餐。”

    “贪吃鬼!”他笑了:“吃成小胖猪看谁还敢要。”

    “反正是赖定你了,不怕。”这算是我最露骨的“宣言”了,他仍然一脸得不到承诺的不放心。

    开始有人对我们窃窃私语了,我假装不经意,对他说:“你赶快去上课吧!我也得走了。”

    米俊宽才走,阿花就蹦出来。

    “啊炳!被我逮个正着。快从实招来。”

    “招什么?”

    “还装!刚刚米米跟你说了半天的话,到底在说什么?”

    我眨一眨眼,认真的说:“他想请我吃饭、看电影。你相信吗?”

    “真的?!”阿花眼睛睁得圆突突的。

    “煮的!”我把扫把往她手上一塞,就走进教室,将她丢在走廊上发呆。

    跋到科学馆的时候,劳勃瑞福已经等在那里。他走到我身旁,两人并肩走出校门。

    “肚子饿吗?先去吃饭好不好?”

    我点头。

    还是那家有着火腿蛋炒饭,音乐听来似流水淙淙清响的餐厅。劳勃瑞福似乎很偏爱这家餐厅,我特别看了店门的招牌,才发现店名竟然叫“相遇”真是讽刺!

    “还是火腿蛋炒饭吗?”服务生送来菜单,劳勃瑞福没搭理!只是专心问我。

    我闻声愣了一下,才缓缓点头。

    他转向服务生,抱歉地笑了笑:“两份火腿蛋炒饭。谢谢。”

    我还是不明白,这家餐厅,这样的装潢,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格调,竟然也卖火腿蛋炒饭!我不是说火腿蛋炒饭不好,而是整个搭调很奇怪。这样的气氛,令人联想到的是明亮的刀叉,高脚的酒杯,摇曳的烛光;是情人在角落旁喁喁的私语;是恋娇羞柔媚的轻笑。怎么想,也和火腿蛋炒饭搭不上调。

    可是,在“相遇”里,就这样让它们相遇了。虽然有点突兀,座落的男女依然吃得愉快。

    “还好吧?”面对他,旧日熟悉的感觉又重回心田。

    劳勃瑞福露出一丝落寞的笑。“我还以为你不会再理我了。”

    “怎么会,你明知我对你的感觉。”我喜欢劳勃瑞福,这一点我一直很坦白,并不因和米俊宽的爱恋有所改变。可是,此刻我的笑容看来,虚弱得没有一点说服力。

    “那你为什么躲着我?”

    “我没有--”

    “有,你有。你甚至不敢看着我。”

    “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我痹篇他的眼光,视线落在玻璃杯上。

    “是没有用了。”他露出一丝苦笑。

    “你知道,我一直很喜欢你的。”我突脱口而出。

    “我知道。”他顿了一下,接着说:“如果没有她,如果我没有那段过去,你会跟着我吧?”

    我只是看着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火腿蛋炒饭适时上桌,我吞了一口饭,又喝了一口水,才开口:“听说你快结婚了?”

    “别听那些人瞎说。”他挥挥手,像要挥掉什么。“我跟她是老朋友了,过去的恩情总是还在的。”突然他抬头,认真的凝视着我。“如果我和她没什么,你会--回到我身边吗?”

    火腿蛋炒饭刚上桌时不断上冒的热气,此时已如游丝般的危弱,只剩一点微温。盘中五色杂陈,灿烂缤纷,看在眼里,不知怎地,色彩端的是那样模糊遥远。

    我面对着他,坦白而坚强地承接他目光。

    两人眼波交流,摒弃言语。然后他轻轻地叹息。有些话不必用说的,劳勃瑞福是聪明人,关于爱情这回事,我心里究竟怎么想,我想他是够明白。

    若说我心中没有叹息是骗人的。劳勃瑞福这样的好,我只希望,命定和他红线相系的那个人快出现,偿付他所有的款款深情。

    “我还是你最喜欢的?”他突然扬声说出,露出那我熟悉千百回,阳光般的朗笑。

    “你一直是我很喜欢的。”我说。他听出我更改的词意,伸出手,亲爱的抚乱我的头发。他和米俊宽都喜欢揉乱我的头发表示亲爱,让人意乱情迷。

    我吞了几口饭才想起和妈咪的约会。“现在几点了?”

    “六点半。”他望一眼腕表。“怎么了?你还有事吗?”

    我点头。“和我妈咪约好了,居然给忘了。”

    “别急,反正已经迟到了。我送你去。在那里?”

    他一边说着,一边起身离开座位到柜枱付款。我也跟着起身走到他身旁说:“福松楼。”

    他付完帐,低头再深深看我一眼,揉乱我的头发,声音低得我几乎听不见:“真的好舍不得--”

    然后挽住我的手,快步朝门口走去。

    跋到福松楼时,七点差五分,妈咪已经在包厢里等着。包厢中,除了妈咪,还有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容。一下子想不起是谁,只隐隐觉得像是在那里见过。

    妈咪微蹙着眉,责备说:“怎么现在才到。”然后话锋一转,指向陌生人说:“这位是梁先生。”

    原来是他!我还以为妈咪早和他互不往来,看情形,他们的感情反倒更深似的,否则妈咪不会让他出现在我眼前的,更何况是这样刻意的安排介绍。

    我对他点头示礼,并不叫人,他含笑回礼,不以为意。

    在服务生等候点菜的时间,我冷眼打量正在研究菜单的梁志云。他是那种事业成功的典型,沉稳闲适,揉合了诗人的感性与科学家的理性,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种气派,自信十足的一个人。

    原来妈咪喜欢这样的典型。奇怪竟和爹地那么不相同。爹地是那种幽默风趣、轻松自然的人,一身金黄暖酥的感觉,暖晕晕的,令人十分依恋,就像劳勃瑞福一样。而梁志云,明显的,是时代尖端的人种,揉合知性与感性,混杂着学者形象与成功商人的典范。

    他无疑是擅长这种夜宴豪聚的。单是看他与侍者间的应对,就不难明白他是惯于这样侍候的人。他从菜单上抬头,微笑问我些什么。我只要了一壶清茶。

    等服务生退下后,我才问妈咪究竟有什么事。妈咪看了梁志云一眼,眼底处尽是柔情。“没什么,只是介绍你跟梁先生认识。”

    我将目光转向梁志云,又回向妈咪,不出声。我又不是笨蛋,怎么会不明白这当中的奥妙。

    梁志云大概是觉得他需要说些话缓和气氛,所以他朝向我说:“小欢--不介意我这样叫吧!我一直想认识你,所以央托你妈咪安排大家见面。”

    我还是不出声。其实,妈咪要交什么样的朋友,甚至找什么样的男伴,都跟我没关系。自始至终,她也根本都没跟我提过她和梁志云之间的种种。

    我只是喝着清茶,眼光在地板和天花板之间游移。

    如果说,男人是泥做的,淌了水便混浊不堪,梁志云无疑是个例外。他不像那种本能的、讨好情人的小孩,以避免可能的排斥的男人般,那样地喋喋不休。偶尔问我一、两句课业生活上的问题,便友善的微笑不说话,让人感觉到他的涵养,却又不失于冷淡。我对他一些旧有的模糊想象,反而因此鲜明夺目起来。

    基本上我对妈咪身边这个人,没什么强弱的情绪。我只是个局外人,也许在故事的高潮曲折处,会有点张望,但多半的时候,我无意费力波动自己的想象。

    我喝完一壶清茶,便借口不舒服想先回家。妈咪可能不晓得该怎么面对我,所以只是点头没有多说什么。而梁志云自是也不会废话太多,他只是浅声问候。我对他浅浅抱歉的笑,然后退到玄关,拉开门,快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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