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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顾准无情未必真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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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点消息也得不到。他同样叫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可惜这些情况子女们都不知道,知道了也未必能抹去心头的阴影。至少是,一边是很少回家、却不断给家里惹麻烦添乱子带来灾难的父亲,一边是受尽惊吓、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的母亲,做子女的站在谁一边,将心比心,还不难理解吗?

    子女们毫不犹豫也别无选择地站在了汪壁一边。

    汪璧的立场,就是“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立场。汪璧也是个老党员,早在三十年代就参加了党领导的地下革命斗争。六十年代她帮顾准“销毁罪证”时手法熟练动作敏捷,就因为她当年用这办法对付过特务。对于这样一个老党员来说,党的立场就是她的立场,党的思想就是她的思想,党要她奔向何方她就奔向何方。因此,当一个足以逼死人的两难问题摆在她面前时,她的内心世界就分裂了。这个问题就是:要革命还是要顾准,跟党走还是跟顾准走,相信毛主席还是相信顾准?她当然是要革命的。顾准也要革命。这本来不成问题,他们是“革命夫妻”么?问题是,一个人是不是革命,并不由他们自己说了算。顾准说自己是革命者,别人却说他是“反革命”而这些“别人”又据说代表党。这一下,汪璧就像哈姆雷特一样,不知道该生还是该死。甚至就像祥林嫂一样,连“死路一条”都没有(请参看本书忏悔与做人)。诚如顾准次子顾南之(高梁)事后回忆所说:“她实在是没有一条好路可走啊?”

    汪璧一开始也想两全。但即使她愿意牺牲自己的政治生命和政治前途,子女呢?难道让他们也沦入万劫不复的地狱黑牢?倒是作为父亲的顾准想得“周到”1966年,当他看到女儿的思想与自己尖锐对立时,为了保护子女的前途,爽性与汪壁议定,今后就让子女把他作为“反党右派”来看待,让子女和主流文化融为一体。他甚至很少回家或不回家,以确保子女和自己划清界线。由于同样的原因,汪璧也痛苦不堪地同意了丈夫的决定。她只是衷心祈望“顾准能逐步向组织靠扰,而组织上则逐步谅解顾准,于是,一切又恢复常态。”

    然而她盼来的却是失望。顾准并没有“逐步向组织上靠扰”反而越走越远;组织上也没有“逐步谅解顾准”反倒越整越凶,最后,连刘少奇、邓小平、陶铸这样的党的最高层领导都被打倒,她一个“右派老婆”、“反革命家属”又能有什么指望?

    汪璧自杀了。留下的是无法弥合的裂痕。

    从六十年初开始便已和顾准“划清界线”的子女们,此刻已再也无法理解他们父亲,站在他们父亲一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算下来他们已冷冻了十四年,已是“积重难返”看来,顾准当年的决定实在是错了!本来,顾准是可以争取自己的子女的。至少长女顾淑林,就“一向与父亲平等地讨论问题”而且“善于思考,爱钻研”怎么就不能好好谈谈?张纯音也坦诚地对顾准说:孩子们今天对你的态度,你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你以前只对他们说社会上那些‘正面’的话,而我对孩子说真话。我告诉孩子,右派分子其实是受委屈的好人,还带她去见了几个右派。结果,张纯音养育了咪咪这样的好女儿。这个好女儿不但没有和张纯音“划清界线”还成了顾准的“女儿”

    然而转念一想,恐怕还是不行。就算顾准和子女们说真话吧,他们能理解吗?就连汪璧,其实也理解不了嘛!她自杀前对顾准好,一是夫妻情分,二是凭直觉相信顾准不是“坏人”再就是还有改变情况的一线希望。至于顾准的思想,她未必理解赞同。但顾准是思想家。没有顾准的思想,就没有什么顾准。不理解顾准的思想,也不会认为他是“好人”再说,如果子女们理解并赞同顾准的思想,又该怎么说话,怎么做人呢?照顾准的思想去说去做,要挨整;不照顾准的思想去说去做,不愿意。莫非在外面说主流意识形态的话,回家和顾准说“黑话”不成?那岂不变成两面派了?以顾准之正派耿直,又岂能把子女培养成两面派?

    顾准同样两难。

    这样一想,问题就不在顾准、汪璧和他们的子女,而在于:为什么一个社会只准有一种声音?为什么一个人“一旦因为说出浅人庸人所不懂的真理,就被置于万劫不复之地”(王元化顾准全传序)?高建国说:“倘若要问当年殴打顾准的青年,为什么如此残忍?他们必定会说,顾准是头上戴着几顶帽子的坏人。可是,帽子底下是什么事实?他们却从来没有看见。”又说,许多人只知道要和“反革命分子”划清界线“至于这人是探索者、思想家,还是把牛弄死,把粮食烧掉的反革命,无需弄清也不许弄清”我要问的是:难道帽子下的事实证明他是坏人,就可以毒打?难道当真是“把牛弄死,把粮食烧掉”的反革命,就该断绝父子关系?我的回答是“否”!就算顾准是那样的“犯罪分子”也不必断绝父子关系,因为这违背了天理人伦;也不能任意毒打,因为这侵犯了基本人权。不能因为现在证明顾准当年思想是正确的,就来翻这个案!这仍然是以思想言论定罪,而思想言论是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的。如果因为顾准思想正确,就说当年不该打他,子女不该和他断绝关系,那么,如果明天又发现顾准的思想是错误的,是不是又可以给他再戴一次帽子,把他从坟墓里拖出来鞭尸三百,然后让他的子女们登报声明断绝关系?不能吧?时至今日,我们实在不能再那样看问题了?为了确保顾准的悲剧不再重演,我们必须大声地说:思想言论的自由,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也不能因为他的思想言论而给他定罪,哪怕他的思想言论是错误的!

    错误的思想言论当然要批判,但只能是对等的讨论,并必须保证对方的答辩权,也不能因此就把他关起来,更不能动用私刑。把粮食烧了牛弄死了,当然要处以刑律,但不必把他打入“另册”让所有的人都和他划清界线。这些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和人权常识,难道还要一讲再讲吗?

    文章写到这里,不禁感慨系之。做人,实在是很难、很难的呀!在顾准是家国难以兼顾;在他们的子女,则是忠孝不能两全。难道就没有一个可以通融的办法,一条让大家都能过得去的道路?

    我曾经一遍遍问自己,有些话,有些事,顾准能不能不说、不做?结论是不能。1962年秋,顾准曾在苏州和张秀彬、徐文娟夫妇彻夜长谈。在说到历次运动和极左路线造成的种种灾难,说到“大跃进”和“共产风”时,顾准悲从中来,愤怒地喊道:“老和尚不出来检讨,不足以平民愤啊!”表妹徐文娟闻言大惊失色,这不是“犯忌”吗?顾准当然也知道这话有“违碍之处”但他不能不说。因为他在商城县之所见,不是什么“形势大好”而是哀鸿遍野,人相争食,亲眼看见一个个老百姓活活饿死,生计无着,求告无门。如果他不说出来,天良何在?

    不能谈,又不能不谈,这是矛盾所在,也是痛苦的根源。

    这种痛苦于知识分子尢甚。因为知识分子非他,及是社会的良知与良心。如果知识分子发现了社会的错误,看见了社会的不公,也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甚至昧着良心说假话,那就愧称“知识分子”没脸在世上做人。但是,面对社会的错误和不公,知识分子又是最无能为力的。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一无权,二无势,三无财,四无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又能干什么?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把目之所见耳之所闻心之所想说出来吧?叫他不说,哪里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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